《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》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公司電子機票的付款及出票憑證,也就是電子機票的紙質打印版機票,上面詳細記錄旅客和機票的資料。
請您注意以下事項:
1. 根據國稅發【2012】83號文件規定,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《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》作為國內航空公司國際客票報銷憑證,原《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》已停止開具及使用。
2.《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》只能在航班起飛前打印一次,逾期、遺失或損毀都無法再打印,如有報銷需求,請及時申請打印行程單。
3.《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》詳細記錄旅客和機票信息,以及印有唯一電子客票號碼,可供驗真。
4. 改期及退票費用不屬于行程單涵蓋內容,無法打印行程單報銷憑證;如發生退票,需收回已打印的《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