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36號)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,建筑業、房地產業、金融業、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,納入試點范圍。按照上述規定,我中心出國處原按營業稅繳納稅款的業務將從5月1日起全部改為繳納增值稅。有鑒于增值稅發票的特點,現做出如下說明:
1、由于我中心出國處代理的各國使館、外交部簽證費、認證費等屬于代收代付費用,代收代付的這部分費用我中心無法開具發票。請您通過其他相關外事單位或者社會機構辦理相關手續。如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郵件至chuguo@cscse.edu.cn咨詢。因改變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,感謝理解。
2、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因簽證費用等由國家財政經費支付,不受此政策變化影響,正常受理。對收取的手續費開具增值稅發票。如需郵寄發票,仍可按照”中國留學網”http://www.chaoyev.com“公派留學”欄目內的流程辦理。
2016年5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