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國留學人員戶口卡暫存我處期間,戶籍信息目前只可以辦理變更婚姻狀況。
一、在國內辦理婚姻登記,變更婚姻狀況需提供:
1.戶口存放合同書。
2.提供民政、法院等部門出具的《結婚證》、《離婚證》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二、在國(境)外機構辦理婚姻登記,變更婚姻狀況需提供:
1.戶口存放合同書。
2.國(境)外機構頒發的婚姻登記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:
3.(1)在國外結婚或離婚的,須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,提供其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(2)在香港地區結婚或離婚的,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(3)在澳門地區結婚或離婚的,提供《結婚證》或《離婚證》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(4)在臺灣地區結婚或離婚的,提供臺灣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。
4.外文文件需在中國境內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,并加蓋翻譯專用章。
辦理婚姻狀況變更需7個工作日。
原則上需要本人親自前來辦理,若確實有特殊情況,可委托他人辦理。委托手續請見:出國留學人員如何委托他人代辦戶口相關事宜?
